AI 生成内容标识说明

本工具用 AI 完成转写、翻译、配音,产出的视频属「AI 生成合成内容」。这页说明我们加了什么标识、你发布时要做什么。
⚠️ 本页是对用户的合规告知文本(产品页面),不是律师意见。上线前主体资质 / 标识技术落地需经引擎(08)实测 + QA 复验,正式法律文本建议法务终审。

0. 我们是谁、这页说什么

本服务是一个 AI 视频翻译配音工具:你提供中文视频,我们用人工智能完成转写、翻译、语音克隆/合成配音,产出外语配音视频与字幕。这些成片在法律上属于 "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"

按中国法律,提供 AI 生成合成内容生成服务的,我们(服务提供者)负有标识义务;你(用户)在向公众发布、传播这些内容时,也负有声明与标识义务。本页说明:我们做了什么标识、你需要做什么、你能选择什么。

1. 法规怎么要求的(义务拆解)

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和 GB 45438-2025 把标识分成两类:

一句话:隐式元数据标识 = 我们必做、用户不能删;显式可见标识 = 默认不烧录,但前提是把它做成"你主动申请、我们告知你发布时的标识义务并留日志"的合法豁免,不是无条件去掉。

2. 我们做了什么:隐式元数据标识(强制,每条成片都有)

我们在每一条 AI 配音成片(视频 mp4 / 音频)的文件元数据中写入隐式标识,至少包含:

这些隐式标识:

说明:跨平台转码、二次压缩、截屏录屏可能导致元数据丢失——这是技术现实,法规也仅"鼓励"叠加数字水印增强鲁棒性。我方做到法定的元数据隐式标识;不向你承诺"标识在任何二次处理后都不丢失"(不做不可证承诺)。

3. 关于"成片不加肉眼可见水印"——合法路径与边界

你拿到的付费成片,画面上不会有我方强加的肉眼可见 "AI 生成" 水印,声音里也没有强制的提示音。这一安排基于《标识办法》第十一条的合法豁免路径,且我们对其设了明确边界:

3.1 合法依据(第十一条豁免三要件,我方全部满足)

第十一条规定:用户申请提供没有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的,服务提供者可以在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后,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内容,并依法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

3.2 边界(哪些情况我方仍会/可能加显式标识)

3.3 判定:Owner 取向"无肉眼水印 + 隐式元数据 + 条款告知用户发布义务"是否站得住

结论:基本站得住,但有一个硬条件——必须把"无显式标识"做成"用户主动申请 + 协议明确义务 + 留日志 ≥6 个月"的第十一条机制,不能默认对所有人无条件去掉显式标识,否则违反第六条。

  1. 第十一条要件①②的承载(UI-light 路线调整):要件②"协议明确用户义务"由《用户协议》§5.2 条款承载(已写实,第十一条原文即要求"通过用户协议"明确,故条款承载是法规明确认可的方式);要件①"用户申请无显式标识"在 UI-light 下由下单/出片行为 + §5.2 约定承载,不再单设下单勾选——这是 Owner 对齐竞品的取向,存在残余敞口("申请"的可留证性较有勾选时弱),见残余风险评估(compliance-assessment-china §8)。保留底线:后端仍须就"提供了无显式标识成片"留证(对象信息+内容编号+时间,§3.1 要件③)。
  2. 隐式元数据标识必须真实落地并经测试(引擎 08 实现 + QA 实测能从成片读出元数据字段)——文档写了不等于做了,未落地前不得对外宣称"已加 AI 标识"(P0,继承历史审计教训,不因 UI-light 而豁免)。
  3. 提供日志留存 ≥6 个月必须由后端真实落地(提供对象信息、内容编号、时间),不是文案声明(P0,不因 UI-light 而豁免)。
  4. 用户协议必须明确写入用户的后续标识义务与使用责任(Terms §5.2,已写实)——这是第十一条豁免的法定前置,也是 UI-light 路线把义务收进条款后的核心承载
即:取向本身合规,但它不是"什么都不用做",而是"用合法机制替代肉眼水印"。其中要件②由条款承载是法规认可的;UI-light 下"不设下单勾选"带来要件①可留证性的残余敞口,已如实评估供 Owner 决策。隐式标识、留证≥6月两条不可豁免的后端底线不变

4. 你的义务(用户/传播者)+ UI-light 承载方式(冻结口径)

你在使用本服务并对外发布成片时,应当(《标识办法》第十条 + 本服务用户协议 §5):

  1. 发布前主动声明并添加显式标识:当你把 AI 配音成片发布到抖音、视频号、TikTok、YouTube、独立站或任何面向公众的渠道时,须按该渠道要求主动声明内容为 AI 生成合成,并使用该平台提供的"AI 生成/合成内容"标识功能。
  2. 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、隐匿标识:包括不得删除/篡改我方写入的元数据隐式标识。
  3. 对内容用途与权利负责:你须对上传素材、克隆所用声线、最终用途的合法性负责(详见《用户协议》《隐私政策》)。
这些义务由你接受《用户协议》§5 即覆盖——《标识办法》第十一条要求的是"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",并不要求逐次下单勾选。我方提供工具,无法也不负责替你在第三方平台完成发布声明——这是你作为发布者的法定义务。

4.1 UI 承载方式 —— UI-light 路线(冻结口径 · 给 05 mobi / 06 moying / 07 mojie 照此实现)

A. UI 上「不做」(对齐竞品 · 收进条款)

B. UI 上「唯一保留」:克隆声纹授权轻确认 —— 条件触发(R1 / R2)

☐ 我确认:我对所克隆的原声拥有合法授权(本人声音,或已取得声音权利人书面同意),授权本服务为本次任务采集声纹特征并合成配音;我知悉声纹属敏感个人信息,本次授权仅用于本次出片。

C. 后端「照做」硬约束(与 UI 简化无关,不得因 UI-light 省略)

5. 免费档"品牌角标" vs AI 标识(澄清)

6. 联系与申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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